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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妈湾(西部)电厂建设史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30 10:03:51
  

深圳妈湾(西部)电厂NSW-FGD(海水法烟气脱硫工程)

1. 简短背景

1994817,中国政府首次要求新建火电工程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装置:国家环保局「1994434号文件要求深圳妈湾电厂二期工程(即深圳市西部电厂)4号机组(300MW)同步建设脱硫装置。

199411月电力部某电力设计院、某电力环保公司提出FGD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采用石灰石法FGD工艺。业主反对,深圳市政府也担心石灰石法脱硫工艺会给深圳市带来一场灾难。

199411月,新组建的深圳市西部电力公司拒绝该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CEPT另行选择FGD工艺方案,重新进行FGD工程可行性研究。

在美、欧、日20多家知名电力环保商(包括有Flakt-Hydro海水法经验的ABB)都认定石灰石法工艺是深西电厂的唯一选择的情况下,CEPT运用其主要人员大型火电领域的丰富经验,主持大规模研发和设计海水法烟气脱硫工艺。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武汉大学,电力部南京环保研究所,电力部三个直属设计院,宝山钢铁公司研究所、上海锅炉厂研究所等不同程度参与协作。

199510月,CEPT正式提出FGD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了研发和设计的海水法烟气脱硫工艺及工程方案。

1996329CEPT的深圳西部电厂海水法烟气脱硫可研设计获得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同时该工程被列为国家清洁煤计划示范工程。

19969月,CEPTABB公司联合投标中标建造该工程。

19993月,深圳西部电厂海水法烟气脱硫工程建成投运。工程造价比原方案节约了2亿元,年运行费用节约5100万元,且无需人工原料,没有废渣、废水排放,脱硫率高达95%。

1999年~2004年,国家环保总局监督该工程运行示范和跟踪监测。

2004526,国家环保总局在深圳市主持召开海水烟气脱硫系统跟踪监测总结会,结论为:该海水脱硫示范工程采用的技术成熟,脱硫效率高,系统整体性能先进海水脱硫示范工程的成功实践表明,烟气海水脱硫系统具有系统简洁、性能优良、运行可靠、投资节省、脱硫成本低等优点,在中国沿海电厂具广阔的应用前景

2. 两种工艺对比

深圳西部电厂1×300MW工程实例

 

海水法(CEPT方案)

石灰石法(原方案)

机组规模

300 MW

占地面积

2000 m2

3000 m2 

 

炉后密集区250 m2

炉后密集区2000 m2

建造成本

1.5亿元 

3.5亿元 

营运成本

1 /度电

2/度电

工程限制

原料、淡水、废弃物

脱硫效率

90%(实测95%)

90%

矿石消耗量

1.9 万吨/

淡水消耗量

48万立方米/

废弃物排放量

7万吨/

3. 较为详细的过程

1993年奥斯陆国际环保部长会议公布资料表明:美、日、德三国五年来减少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之和,少于中国同期的增加量;这直接导致中国国务院决心在八五期间寻找23个工程试点,开始中国的火电脱硫制度化进程,即:启动试点,以通过试点逐步实现火电与脱硫同步兴建,并在将来谋求已建火电厂配备脱硫设施(国家环保局乔致奇司长1995315在北京为CEPT主持海水法脱硫方案研讨会议上披露)。

1中国首例法规要求

1994817,中国政府首次要求新建火电工程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装置:国家环保局在《关于深圳妈湾电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复函》(环监「1994434号文件)中,要求深圳妈湾电厂二期工程(即深圳市西部电厂)4号机组(300MW)同步建设脱硫装置。

2FGD方案原始选择

由于政府态度在1994年初即已明确,为争取工期,妈湾电厂在434号文件正式下达前数月即已委托电力部某电力设计院、某电力环保公司进行FGD工程可行性研究。

199411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推荐采用石灰石法FGD工艺:每套300MW机组FGD造价3.5亿元,年运行费约7000万元,而每套发电机组年利润仅1亿元。由于该方案超出业主的经济承受能力,电厂建设进度受阻。

另一方面,深圳市政府在调查研究后认为:石灰石法脱硫工艺将给深圳市带来一场灾难。因为,深圳市将因此每年多消耗、运输十多万吨矿石,多消耗数百万吨淡水,并排放近百万吨难以处置的废水、废渣。

3CEPT研发新工艺

199411月,新组建并负责妈湾电厂二期工程建设的深圳市西部电力公司决定拒绝以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重新委托当时中国唯一的电站脱硫专业公司CEPT另行选择FGD工艺方案,再次进行FGD工程可行性研究。

CEPT首先进行世界范围的调查,邀约了美、欧、日20多家世界知名的电力环保商来深圳西部电厂实地考察,商讨适合该厂的FGD工艺方案。几乎所有厂商都认定石灰石法工艺是大中型火电机组的唯一选择。其中包括CEPT期待最高的厂商ABB公司,因为其拥有Flakt-Hydro海水法的工艺经验。但是ABB公司在考察现场并对电厂参数深入了解后,却仍然推荐石灰石法工艺,并明确表示海水法工艺不适用深圳西部电厂,因为:ABB公司的Flakt-Hydro工艺,只有小规模非燃煤工业装置的应用经验,而且仅适用于具备深港陡岸条件因而允许酸性水排海的挪威。

CEPT运用其主要人员在大型火电领域的丰富经验,开始大规模研发和设计:在妈湾电厂一期和北仑港电厂(600MW单机)运行现场,抽取实际烟气和海水进行连续吸收和后处理实验,对珠江口海域进行大范围、不同深度的取样和监测,对深西电厂取用海水进行长期连续监测,开展NSWFGD工艺系统研究和设计,开展设备和材料研究和设计,针对深西电厂厂址的地理、地质条件进行施工方案设计等等。CEPT提出研发和设计总体方案,组织了一系列相关机构参与承担子课题,如: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武汉大学,电力部南京环保研究所,电力部三个直属设计院,宝山钢铁公司研究所、上海锅炉厂研究所等。

19953月,国家环保局在北京主持会议,专门研讨晶源环工首次提出的适用于大中型燃煤电厂的海水法烟气脱硫工艺方案设想。与会政府部门和专家有:国家计委、电力部、国家海洋局、中科院、中咨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等。

该方案要实现的目标是:实施高脱硫率、高可靠性、超低成本,而且不消耗矿石和淡水,不产生废渣废水的新工艺。

CEPT关于海水法烟气脱硫工艺用于中国首例制度化火电脱硫示范工程的方案,引发国内高端争议。

反对的主要理由和代表者是:

a. 香港已经应用了石灰石法,一河之隔的深圳为何不能用?要为石灰石矿打开销路(广东省环保局官员)!

b. 海水法的应用没有世界先例,我国的大型燃煤电厂不能贸然采用(电力部官员);

c. 海水法可能有污染(深圳市政府)。

支持的主要理由和代表者是:

a. 深圳没有采用石灰石法的资源条件,强行采用将给深圳带来一场灾难(深圳市政府在了解到只有石灰石法和海水法两种选择时成为海水法支持者);

b. 一种石灰石法不可能解决中国的二氧化硫污染,必须有新路(国家环保总局局长);

c. 脱硫的根本问题是成本,低成本的海水法可能是火电脱硫的新生机(电力部部长);

d. 世界各国都在争相开发海洋资源,中国不充分利用丰富的海洋资源来解决酸雨污染的战略性难题是不明智的(国家海洋局)。

199510月,CEPT正式提出FGD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了研发和设计的海水法烟气脱硫工艺及工程方案。国家环保局、国家海洋局、农业部、电力部四部在京联合审查。

4新工艺获批准建设

1996329CEPT提出深圳西部电厂海水法烟气脱硫技术方案,获得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实施,同时该工程被列为国家清洁煤计划示范工程。该方案工程造价比原方案节约了2亿元,年运行费用节约5100万元,且无需人工原料,没有废渣、废水排放,脱硫率高达95%。

19969月,电厂业主以脱硫工程建造项目向外国招标,CEPTABB公司联合投标中标建造该工程。

5五年试验示范

19993月,深圳市西部电厂海水法烟气脱硫工程建成投运。

1999年~2004年,根据CEPT提出并经国家批准的建议,该工程进入多年运行实验示范期。其间,国家环保总局主持制订了严格的监测方案,并监督进行了多年的运行跟踪监测。

200212月,国家环保总局对示范工程跟踪监测情况进行中间检查。

6)示范工程结论

2004526,国家环保总局在深圳市主持召开海水烟气脱硫系统跟踪监测总结会,结论:

该海水脱硫示范工程采用的技术成熟,脱硫效率高,系统整体性能先进

海水脱硫示范工程的成功实践表明,烟气海水脱硫系统具有系统简洁、性能优良、运行可靠、投资节省、脱硫成本低等优点,在中国沿海电厂具广阔的应用前景

参加会议的有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省监测站,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市监测站、监理所,清华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徐旭常、王文兴等四位特邀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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